【大河财立方消息】1月23日消息,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,新增12家会员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;新增3家会员为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主承销商;新增12家会员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。
值得注意的是,此次评价中,有4家外资银行申请一般主承销业务资格,4家外资银行申请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主承销业务资格(其中2家同时申请两类资格),5家外资银行申请承销业务资格。
根据市场评价结果,新增3家外资银行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,包括:汇丰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、渣打银行(中国) 有限公司和东方汇理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。
新增3家外资银行为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主承销商,包括:摩根大通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、瑞穗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、三菱日联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。
新增4家外资银行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,包括:东亚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、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、三井住友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、星展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。
新增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名单
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东方汇理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
汇丰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
渣打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
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新增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主承销商名单
摩根大通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
瑞穗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
三菱日联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
新增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名单
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东亚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
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
三井住友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
星展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
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