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大河财立方消息】1月23日消息,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,新增12家会员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;新增3家会员为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主承销商;新增12家会员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此次评价中,有4家外资银行申请一般主承销业务资格,4家外资银行申请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主承销业务资格(其中2家同时申请两类资格),5家外资银行申请承销业务资格。

  根据市场评价结果,新增3家外资银行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,包括:汇丰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、渣打银行(中国) 有限公司和东方汇理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。

  新增3家外资银行为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主承销商,包括:摩根大通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、瑞穗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、三菱日联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。

  新增4家外资银行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,包括:东亚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、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、三井住友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、星展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。

  新增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名单

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  东方汇理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

  汇丰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

  渣打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

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
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
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
  新增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主承销商名单

  摩根大通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

  瑞穗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

  三菱日联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

  新增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名单

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 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 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 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  东亚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

  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

  三井住友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

  星展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

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
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
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